記者林昱孜/台南報導
▲王文哲需補償蕭嘉蓉150萬元,其實不具名登報導歉。(圖/翻攝臉書)
(圖/翻攝蕭嘉蓉皮膚科 醫美暨整形外科臉書)
▲蕭嘉蓉對前夫王文哲提告求償300萬元。
(圖/中信兄弟供應)
▲南部名醫王文哲2023年供給媒體老婆蕭嘉蓉與王建民對話截圖,指控兩人互動曖昧。全案可上訴。
南部名醫王文哲2023年向媒體爆料,指出前妻、醫師蕭嘉蓉跟現中信兄弟投手鍛練王建民出遊、互傳訊息,關係曖昧,他提告求償200萬元,客歲7月敗訴肯定;蕭嘉蓉反告前夫民事求償,台南地院判決王文哲須賠償150萬元,並在三報頭版登載澄清啟事1天。
離婚證人法官審酌,遵照兩造成分地位資力及侵害水平、精力苦痛等情,王文哲應賠150萬適當;至於報歉啟事刊載要求,法院認為,蕭女要求簽字登載,恐損害王男「不表達自由」,因此改以不簽字「登載人」方式登載。
全案可上訴。
台南地方法院認為,私家對話本應受私權保障,不能因為社會大眾知悉對話,就認為內容無隱私,能採原告主張隱私上受侵害;至於信用有沒有受損,王男對外稱蕭女跟王建民來往曖昧,對話內容透由媒體傳播、轉述,遭不特定人猜想質疑,所受損害自屬重大。
(圖/翻攝蕭嘉蓉皮膚科 醫美暨整形外科臉書)
▲前夫王文哲暴光蕭嘉蓉與王建民對話截圖,她怒告求償。
王文哲反駁,提出的資料沒有掐頭去尾,且兩造間另案一審宣判後,媒體已於2023年2月22日已刊載,蕭嘉蓉與王建民的對話內容已非奧秘,主觀上無洩漏或散布於眾意圖或疏失;且兩人通信內容為一般對話,出示給記者為可受公斷事項的恰當會商,不組成毀損、侵害信用或隱私。
蕭嘉蓉主張,王文哲於在2023年2月22、23日,以不明體例窺見她與王建民於2014年間對話截圖,用選擇性截圖方式,洩漏給媒體,虛構她與王建民曖昧的不實事實,已涉及侵害隱私及名望,對王文哲求償300萬,並要求在《中國時報》、《結合報》、《自由時報》頭版登載半版「澄清啟事」1天。
以下內文出自: https://www.setn.com/News.aspx?NewsID=1680683